第八节 相思病不是传说(续6) (第2/2页)
一眨眼,万晶的父母已在这里住了两个月,在上海的小张也没一点点消息。
那天吃饭的第二天,万晶就给她父母租了一处房子,那是一个老小区,里面全是楼房。因为楼房旧了,租金就相对便宜一些。万晶的父母来到了她的身边,为了不让父母生气,她就改变了和男友的联系方式,两人从不在家里的电脑上聊天,男友也从不在万晶下班后打电话,他俩的联系,都是背着父母进行的,但是他俩的婚期没有改变。万晶准备慢慢做父母的工作,两人约定,在举行婚礼前的一个星期,把万晶的父母搞定!这些情况万晶的父母是不知道的,但我和老婆却很清楚。
过了一些时日后,万晶的父母决定回老家看看,说是想念过去的老同学、老同事了。他们临走时告诉万晶,租的房子不能退,因为他们还要回来。再就是,有大小事必须及时和他们沟通,要听取他们的意见。万晶的父母那是为了防止她和她的同学结婚。
大约在万晶的父母走了两个月后,有天下班后,万晶给我老婆打来电话,她在电话里哭得很伤心,说话语不成调,啥事也没说清楚。我和老婆顾不上吃饭,就匆匆赶到了万晶租住的地方。
见了万晶我们才知道,她的男友出事了。在我们来之前,万晶接到男友的电话,称其因交通事故,被当地公安机关巡警扣留,警方对他罚款5000元,决定拘留10日。男友说,交了罚款就可以先回家,然后接受拘留,不交钱是不能离开的,但他身上没带钱。他怕他的父母知道了这件事受不了,所以没敢向他的父母要钱,只能让万晶寄钱解决这事,他把自己的卡号告诉了万晶。万晶知道了这事后懵了!不知该如何处理,就给我老婆打了电话。巡警管交通?还要罚款?我觉得有些莫名其妙。按理说巡警是不管交通的,交通应该由交警负责。但是,有些地方也有巡警和交警一起管交通,可是,没听说过有这样的罚款,我总觉得有些蹊跷。我拿出电话后走出了门,在外面给我一个公安局的朋友打通了电话。我问他,巡警是否可以管交通,就是管交通能否罚5000元还要拘留10日,什么样的交通事故可以罚到5000元。朋友听了我的详细叙述后说,这种罚款倒像是触犯了《治安处罚法》的罚款,他应该是嫖娼了!而且情节还不轻!否则不会罚了款还被拘留10日。如果情节轻微,也就是罚几百元后处以拘留5日以下处罚。朋友的话吓了我一跳,事情能有这么严重吗?朋友问我,你那有电脑吗?如果有电脑,你就找出《治安处罚法》,看看第66条就清楚了!
进屋后,我急忙打开了万晶的电脑,找到了《治安处罚法》,寻找到了第66条,那上面的黑字让人眩晕。法条上对卖淫嫖娼的处理,与万晶的男友被处理是一致的!说明他的确是因为嫖娼被抓、被处理的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