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章 广开财源 (第2/2页)
梁小明点头说:“确实如此,在开战海贸前,确实得广开财源,分担一下杭州万花楼的重担。”
众人闻言,纷纷冥思苦想起来。
“以鄙人愚见,生意要红红火火,要么就和杭州万花楼一样,以四大名妓和新颖的模式取胜,要么就继续弄些新奇的、稀有的东西,独此一家别无分店……”严光表达着自己的看法。
“新奇嘛……”刘烨想起了自己和梁小明当时到石碌察看铁矿的时候,发现昌化县城外的石英砂,“你看玻璃算不算新奇的物件?”
“玻璃?”严光摸了摸胡须,“南京多的是勋贵,不过能在宅中装上几扇玻璃窗户的也不多,据说此物从弗朗机万里迢迢运来,又极易破碎,价格昂贵。”
“那么严先生认为,玻璃是否好卖呢?”刘烨来了兴致。
“若是玻璃器皿,那不值多少钱,一般都用瓷器。恐怕那种大块的玻璃窗或者小镜颇为值钱……”
其实明代已经有不少玻璃器皿流入,但始终成不了主流,因为日常生活中瓷器更实用:一来玻璃更容易碎,遇热还易炸,瓷器不仅不易碎,磕掉个边边角角凑合着还能用;二来玻璃盛热物烫手,而且凉的快不保温,瓷器不烫手,凉得也慢;第三是最重要的原因,瓷器的成本低。这三种原因导致了玻璃器皿在明代始终只是一种新奇的玩物,无法取代瓷器。
刘烨赶紧问梁小明:“玻璃窗和玻璃镜造的出来吗?”
梁小明摇摇头:“我烧个玻璃球或许成,花点时间试验也许能吹个玻璃杯啥的,可是大块平板玻璃的技术含量太高,我这半桶水估计造不出来,镜子就更别提了,要求比普通平板玻璃更高,镜面不平整就成了哈哈镜……”
刘烨颇为失望,人型电脑也有不行的时候。
这时李二狗站了起来,谨慎地开口:“老爷,我有个想法,也不知有用没用?”
“你说你说,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嘛!”刘烨挥手示意他大胆地说。
“我年轻时曾在府城给别人当伙计,那时爱喝酒,但是买不起好酒,只能偶尔打一斤客家黄酒或者土烧慢慢喝。黄酒味甜,劲道不如土烧,土烧劲道大,但味道不醇,太辣。有一次看见老板喝酒,闻着味道香醇,心里痒痒,趁老板喝醉了偷喝了几口,那口感到现在还记得,入口柔和,香味纯正,劲道很大,一杯我就喝醉了……”
众人笑了起来,李福笑着说道:“李二狗,你怕是没什么酒量,一小杯就醉?”
李二狗辩解道:“我其它酒能喝一坛,土烧也能喝几杯的,怎么就酒量差了?明明是好酒劲道大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