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——对付狗 (第2/2页)
我清楚她喜欢我,但是我不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孩子。我想娶的是老婆,是可以给我做饭洗衣服的老婆,田蓓蓓,她连泡方便面都不会,更别提操持顾家了。她是田叔的女儿,我又不能得罪她,所以对于她的各种明示暗示,我都是装聋作哑地躲过去。
这次听说她又要缠着我,我自然是能躲就躲。
来到外面,蚊子还在抠鼻屎,三炮在一旁认真地看着,带着兴奋的傻笑。墨镜手叉在兜里,依旧冷淡。
和他们要进电梯的时候,我碰见了强家辉,带着他的跟班。
公司里收五星级帐的人,总共是两个,我和强家辉。
但是在公司,我一直比他受欢迎。原因之一,我是从最底层一步步爬上来的,能走到今天的地步,和自己的不懈努力分不开。
而他,天生一副白面书生的模样,很受女人欢迎,尤其是那些有钱的老女人。相传他刚出道的时候,是在一家夜店做鸭子的,后来攀上了一个有权有势的老女人,这才从鸭店除名了。他进入公司的手段,也是公司人津津乐道的话题,据说公司的一个大股东是寡妇,强家辉是和她有了关系后才一步登天进入公司的。
说实话,我不反感吃软饭的人,人家能靠自己的身体挣钱,只能说明人家有资本,你想挣,还挣不来呢!
我反感他的,就是我比他受欢迎的第二个原因——他这人很阴狠,出手毒辣。
人人都有困难的时候,我收账,不到万不得已,是不会动武的。而他,仗着手下的几个跟班比较能打,收账的时候无一不是大打出手。就算人家把欠的钱还清了,他也不回轻易收手。
到最后的时候,他的名气也打出来了,道上的人全都叫他“打手强”。不知道这样的病态心理,是不是早些时候当鸭留下的心理阴影。
看到他从电梯里出来,我也压下心头的反感,冲他淡淡点点头:“小强回来了!”
他对我,还是恭敬的,毕竟谁都知道,公司是田叔做主,而我是田叔不二的亲信。
强家辉连忙躬下身子,一脸谄媚的笑:“屠哥慢走。”
这个动作就让我很恶心,感觉很做作,大家都不是岛国小民,没事乱鞠什么躬?
他对我有所忌惮,不代表那几个手下买账,我经过他们身边的时候,他们几个吹鼻子瞪眼,表演地很卖力。
这样只有身体没有脑子的人,没有必要和他们计较的。一只狗咬了你一口,你难道还会咬回去?当然不会!那应该怎么做?
捡一块转头,狠狠地砸过去,砸怕它!
就在他们以为我要进电梯的时候,我转过身,对着其中一个表演最卖力的,劈头狠狠一巴掌,罩在他脸上,“啪”一声,他脸上出现一个血红的五指印!